药品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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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氟沙星滴耳液的服用剂量及注意事项
氧氟沙星滴耳液是一种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的药物。正确的使用方法对于药效的发挥至关重要,以下是关于氧氟沙星滴耳液的服用剂量及注意事项。1. 正确的用药剂量正确的剂量是保证药效的关键。一般来说,成人和儿童均可使用氧氟沙星滴耳液。每次使用前,先将耳朵清洁干燥,然后将药液滴入患耳内。成人每次使用3-4滴,儿童每次使用2-3滴。使用时应保持患耳处于侧卧或仰卧姿势,滴入药液后用手指轻轻按压耳廓,使药液均匀分布于耳道内。2. 注意使用频率氧氟沙星滴耳液的使用频率通常为每日2-3次。但是,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频率可能会有所调整。使用时应遵循医生的建议,并严格按照处方使用。3. 患者群体限制孕妇、哺乳期妇女和婴儿使用氧氟沙星滴耳液前应咨询医生。在医生的指导下,才能确定是否适合使用以及正确的剂量。4. 使用注意事项 在使用氧氟沙星滴耳液期间,应避免接触到眼睛和黏膜,以免引起不适。 使用过程中如出现皮疹、瘙痒等过敏反应,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咨询医生。 药液使用后应保持耳道干燥,避免过度清洗或接触水。 在使用药物期间,如有耳痛加重、流血等情况发生,应及时就医。氧氟沙星滴耳液是治疗耳部感染的有效药物,但在使用过程中仍需谨慎。正确的剂量和使用方法,以及注意事项的遵守,可以提高治疗效果,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如果有任何疑问或不适,应及时咨询医生,以获得更好的帮助和指导。
2024-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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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医保可以报销吗
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是一种常用于治疗外眼部感染的药物,对于急性、慢性细菌性结膜炎、睑缘炎、麦粒肿、睑板腺炎、泪囊炎、角膜炎和角膜溃疡等疾病有着一定的疗效。对于这种滴眼液是否能够通过医保报销,许多患者可能存在疑问。接下来,我们将对此进行探讨。1. 医保政策解读根据医保政策的相关规定,通常来说,医保报销的药品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包括该药物是否属于医保目录内、是否具备医保使用范围、是否有规定的使用限制等。因此,要确定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是否能够通过医保报销,需要仔细查阅当地的医保政策文件。2. 医保目录范围医保目录是医保报销范围的核心依据,其中包括了可报销的药品、诊疗项目等内容。在一些地区的医保目录中,可能会包含眼科用药,而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作为一种常用的眼科用药,有可能被列入医保目录之中。但是,具体情况仍需以当地医保政策为准。3. 使用限制与特殊规定即使某种药物被列入医保目录,也可能存在使用限制或特殊规定。例如,医生可能需要提供相应的诊断证明、开具特殊的处方等。对于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而言,是否存在类似的使用限制,需要通过详细的政策文件来确认。4. 咨询医保部门或医生如果患者对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的医保报销情况存在疑问,可以直接向当地的医保部门进行咨询,或者向医生进行咨询。他们会根据具体情况,为患者提供详细的解答和指导。在确定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是否能够通过医保报销之前,建议患者与医生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了解,以便选择合适的治疗方式,并在必要时咨询医保部门的相关政策。
2024-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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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羟甲唑啉喷雾剂的服用剂量及注意事项
盐酸羟甲唑啉喷雾剂是一种常用于治疗急慢性鼻炎、鼻窦炎、过敏性鼻炎以及肥厚性鼻炎的药物。它通过舒缓鼻腔黏膜的炎症症状,减轻鼻塞、流涕等不适症状,帮助患者缓解鼻部不适感。1. 正确的服用剂量盐酸羟甲唑啉喷雾剂的使用剂量应当根据医生的指导来进行。通常情况下,成人每次鼻腔内喷雾1-2次,一日2-3次,每次1-2喷。儿童的用量需根据年龄和医生建议来确定,切勿随意增减用量。2. 使用方法使用盐酸羟甲唑啉喷雾剂时,首先应将鼻腔清洁干净,然后将药瓶摇匀,取出盖子,将喷嘴插入鼻孔,轻按喷嘴使药液喷入鼻腔内。使用后应立即清洁喷嘴并盖紧药瓶。3. 注意事项在使用盐酸羟甲唑啉喷雾剂时,患者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避免将药液喷入眼睛或口腔,以免引起不适或不良反应。 使用期间避免接触到有刺激性气味或化学物质,以免引起过敏反应或加重症状。 如果在使用期间出现不适症状,如头晕、恶心、皮肤发红等,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就医咨询。 孕妇、哺乳期妇女和儿童在使用前应咨询医生的建议,以确保安全性。4. 存储注意事项盐酸羟甲唑啉喷雾剂应存放在阴凉、干燥处,避免阳光直射。使用过程中要注意药品的保质期,过期药品应丢弃,切勿继续使用。在使用盐酸羟甲唑啉喷雾剂的过程中,患者应严格按照医生的建议和药品说明书进行使用,如有任何疑问或不适,应及时就医求助。
2024-09-05
工商信息
企业全称 | 南京天朗制药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魏民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117771266683G | 注册资本 | 800 万人民币 |
登记机关 | 南京市溧水区行政审批局 | 经营状态 | 存续 |
注册地址 | 南京市溧水区经济开发区南区(永阳镇) | 所属行业 | 大陆企业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时间 | 2005-03-17 |
经营范围 | 药品研究、开发;滴眼剂、滴鼻剂、滴耳剂、喷雾剂(鼻腔、口腔给药)生产、销售;二类6826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6864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生产、销售;一类医疗器械、消毒产品、卫生用品(抗抑菌剂)(溶液剂、喷雾剂、凝胶剂)生产、销售;技术培训、咨询服务;化妆品销售;芦荟凝胶、免洗洗手液、漱口水、薄荷鼻通、牙齿漂白凝胶、眼部护理、口腔清新喷雾剂、保湿凝胶、保湿止痒乳、止痒防裂乳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药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企业位置
南京市溧水区经济开发区南区(永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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