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资讯
-
复方氨基酸颗粒(14AA)的说明书
复方氨基酸颗粒(14AA)是一种氨基酸类药物,主要用于改善各种肝病引起的支链氨基酸/芳香氨基酸比失常,促进血浆中白蛋白的合成,适用于病毒性肝炎及其他病因所致慢性肝病及肝硬化的辅助治疗。1. 适应症复方氨基酸颗粒(14AA)适用于病毒性肝炎及其他病因所致慢性肝病及肝硬化的辅助治疗。它能够改善支链氨基酸/芳香氨基酸比失常,促进血浆中白蛋白的合成,有助于提高肝功能。2. 主要成分本品主要成分包括多种氨基酸,其中包括丝氨酸、甘氨酸、赖氨酸、缬氨酸等,这些成分在肝功能恢复和蛋白质代谢中起着重要作用。3. 使用方法复方氨基酸颗粒(14AA)的用法是口服,一般建议成人每次服用2-3袋,每日2-3次,饭前或饭后服用皆可。具体用量和用法应遵医嘱。4. 不良反应在使用复方氨基酸颗粒(14AA)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少数患者出现轻度腹泻、恶心等胃肠道不适症状。如有不良反应发生,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咨询医生。5. 注意事项在使用本品期间,应避免同时服用含有铜离子的药物,以免影响药效。同时,孕妇、哺乳期妇女、以及有肝功能严重损害的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6. 药物相互作用本品可能与其他药物发生相互作用,如与含有铜离子的药物同时使用可能降低复方氨基酸颗粒(14AA)的疗效。因此,在使用本品前,请告知医生您正在使用的其他药物。7. 贮藏方式复方氨基酸颗粒(14AA)应密封保存于阴凉干燥处,避免阳光直射。儿童无法触及的地方。结语复方氨基酸颗粒(14AA)是一种有效的治疗肝病的辅助药物,能够改善肝功能,提高血浆中白蛋白的合成水平,为肝病患者的康复提供重要支持。在使用本品前,请务必咨询医生,严格按照医嘱使用,以确保治疗效果和安全性。
2024-11-18
-
盐酸洛美沙星滴耳液的适应症、功效与作用、用法用量、副作用、注意事项
盐酸洛美沙星滴耳液是一种常用于治疗耳部感染的药物。它能够有效对抗敏感细菌引起的中耳炎、外耳道炎以及鼓膜炎等疾病。以下将对盐酸洛美沙星滴耳液的适应症、功效与作用、用法用量、副作用以及注意事项进行详细解析。1. 适应症:盐酸洛美沙星滴耳液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等耳部感染性疾病。这些疾病常常由细菌感染引起,如金黄色葡萄球菌、链球菌等,而盐酸洛美沙星则能有效抑制这些细菌的生长,从而达到治疗的效果。2. 功效与作用:盐酸洛美沙星滴耳液主要的作用是通过抑制细菌的生长和繁殖来治疗耳部感染性疾病。其成分洛美沙星属于喹诺酮类抗生素,具有广谱抗菌作用,能够有效地杀灭引起耳部感染的敏感细菌,缓解症状,促进疾病康复。3. 用法用量:使用盐酸洛美沙星滴耳液时,首先要清洗双手,然后用温水清洗耳朵,最后将药液滴入受感染的耳朵内。通常,每次滴入2-3滴,每日使用2-3次,具体用量可根据医生的建议来调整。4. 副作用与注意事项:盐酸洛美沙星滴耳液一般来说是安全有效的,但在使用过程中仍可能出现一些副作用,如局部过敏反应、耳廓疼痛、耳朵灼热感等。此外,长期大量使用可能导致细菌耐药性的产生。因此,在使用时应按照医生的指导来进行,并且在治疗过程中定期复诊,以便及时调整治疗方案。综上所述,盐酸洛美沙星滴耳液是一种有效治疗耳部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但在使用过程中仍需注意副作用和注意事项,避免出现不良反应,以保证治疗效果的最大化。
2024-11-04
-
盐酸环丙沙星滴眼液医院可以报销吗
盐酸环丙沙星滴眼液是一种常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的药物,如结膜炎等。但在使用这种药物时,许多患者都会关心一个问题:在医院就诊时,能否通过报销来减轻治疗费用的压力呢?下面将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1. 医保报销情况根据国家医保政策,盐酸环丙沙星滴眼液在一些地区可以享受医保报销,但具体情况需根据当地医保政策而定。一般而言,符合医保报销条件的药物需要医生开具相应的处方,并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购买,才能享受医保报销。2. 需要提供相关资料若想要盐酸环丙沙星滴眼液在医院中得到报销,患者通常需要提供相关的病历、处方等资料,以便医院能够审核并报销相应的费用。因此,在就诊时,患者应当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医疗文件,以便日后需要时能够及时提供。3. 不同医院政策可能不同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医院对于盐酸环丙沙星滴眼液的报销政策可能有所不同。一些医院可能将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而另一些则可能不予报销。因此,患者在就诊前最好先了解一下目标医院的相关政策,以免产生不必要的误解和困扰。4. 可能需要特殊申请在某些情况下,如果盐酸环丙沙星滴眼液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患者仍然有可能通过特殊申请来获取报销。这通常需要患者提供详细的病情资料,并经过医生的评估和审批,最终由医院决定是否给予报销。综上所述,盐酸环丙沙星滴眼液在医院报销与否取决于具体的医保政策以及就诊医院的规定。患者在就诊前应当了解相关政策,并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以确保自己能够合理地享受医保报销的权益。
2024-11-01
工商信息
企业全称 | 郑州卓峰制药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李留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184170459631H | 注册资本 | 1000 万人民币 |
登记机关 | 新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营状态 | 存续 |
注册地址 | 新郑市人民东路北侧 | 所属行业 | 大陆企业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时间 | 2008-10-27 |
经营范围 | 颗粒剂(含中药提取)、硬胶囊剂、滴眼剂、耳用制剂、小容量注射剂(含激素类、非最终灭菌),中药饮片。 |
企业位置
新郑市人民东路北侧
0 视频
0 资讯
0 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