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用药
鸡骨草肝炎颗粒
温馨提示
外包装仅供参考 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通用名称:鸡骨草肝炎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4023179
生产企业:广东沙溪制药有限公司
鸡骨草、茵陈、地耳草、桃金娘根、鸭脚艾、鹰不泊。
舒肝,清热,利湿,祛黄。 用于黄疸和无黄疸型急性传染性肝炎。
开水冲服,一次(1袋)15g,一日2次。
尚不明确。
该厂家其他药品
金菊五花茶颗粒
清热利湿,凉血解毒,清肝明目。用于大肠湿热所致的泄泻、痔血以及肝热目赤,风热咽痛,口舌溃烂。
小儿感冒退热糖浆
清热解毒,疏风解表。用于伤风感冒,畏冷发热,咽喉肿痛,头痛咳嗽。
排石颗粒(无蔗糖)
清热利水,通淋排石。用于下焦湿热所致的石淋,症见腰腹疼痛、排尿不畅或伴有血尿;泌尿系结石见上述证候者。
缩泉丸
补肾缩尿。用于肾虚之小便频数,夜卧遗尿。
相关药品
恩替卡韦分散片
本品适用于病毒复制活跃,血清转氨酶ALT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显示有活动性病变的慢性成人乙型肝炎的治疗。
安徽贝克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拉米夫定片
本品适用于伴有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和病毒活动复制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病人的治疗
肌苷片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广东彼迪药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