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用药
鸡骨草肝炎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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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名称:(九连山)鸡骨草肝炎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6021114
生产企业:江西九连山药业有限公司
鸡骨草、茵陈、地耳草、桃金娘根、鸡脚艾、鹰不泊。
舒肝,清热,利湿,祛黄。用于黄疸型和无黄疸型机型传染型肝炎。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尚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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