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
主要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注意事项
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 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 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三酰甘油、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 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 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减量使用,并作血药浓度监测。 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者,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 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 厌氧菌感染合并肾功能衰竭患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 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 重复一个疗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
不良反应
1. 本品最严重不良反应为高剂量时可引起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性周围神经病变。2. 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胃肠道反应,如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 可逆性粒细胞减少。 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瘙痒等。 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 其他有发热、阴道念珠菌感染、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