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用量
长期治疗(不短于3个月):每日1-2次,每次1粒,餐后服用。由于服用安必丁®的首...
药理作用
本品为骨关节炎IL-1的首要抑制剂。经细胞实验及动物实验证实:
(1)本品可诱导软骨生成、具有止痛、抗炎及退热作用;
(2)不抑制前列腺素合成;
(3)对骨关节炎有延缓疾病进程的作用。毒理作用:小鼠和大鼠单次给药的最大耐受量超过人用剂量的190和410倍,狗的最大耐受量超过人用剂量的600倍(按体表面积给药量计算)。亚急性、慢性和生殖毒性试验,致癌和致畸试验均表明安必丁®具有良好的安全性。
药品相互作用
1、在服用改善肠道转运和(或)肠道内容物性质的药物时,禁服本药。抗酸剂(铝、钙和镁盐比如氧化物和氢氧化物)可显著降低双醋瑞因的吸收,因此应与双醋瑞因至少间隔1-2小时服用。服用双醋瑞因后会增加使用抗生素和(或)化学疗法的病人患小肠结肠炎的可能性,因为抗生素和化学疗法会影响肠道的菌群。
2、服用双醋瑞因可能会引起腹泻和低血钾症。在与利尿剂(高效袢利尿剂和噻嗪类药物)和1或强心苷药物(洋地黄毒苷、地高辛)联合用药时应注意,因为可能增加心律失常的风险。
3、大黄酸(双醋瑞因的活性代谢物)血浆蛋白结合率不受下列药物的影响华法林、对乙酰氨基酚、水杨酸、吲哚美辛、布洛芬、双氯芬酸、芬布芬、氟比洛芬、萘普生、保泰松、吡罗昔康、舒林酸和替诺昔康、丙戊酸钠、苯妥英、甲苯磺丁脲、格列本脲或氯磺丙脲。同时服用双醋瑞因与H2受体拮抗剂西咪替丁不会导致血浆、尿液中大黄酸的药代动力学参数明显变化。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虽然动物实验并未显示本品对生殖或胎儿有任何毒性,但安必丁®不应在怀孕期间服用。同时,哺乳期妇女不应服用安必丁®,因曾有少量双醋瑞因衍生物进入母乳的报告。
儿童用药:安必丁®不可用于下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因为目前尚无此年龄组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疗效研究。
老年用药:超过70岁并且伴有严重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10~30ml/分钟)的老年患者,须剂量减半或遵医嘱。对有腹泻病史的患者应限制使用双醋瑞因,尤其是有腹泻病史的65岁以上老年人。
注意事项
1、服用双醋瑞因常引起腹泻,腹泻会导致脱水和低血钾症,故对使用双醋瑞因过程中发生严重腹泻的患者限制使用。如果出现腹泻,患者应停药并咨询医生替代治疗措施。对有腹泻病史的患者应限制使用双醋瑞因,尤其是有腹泻病史的65岁以上老年人。使用利尿剂的患者应注意同时服用双醋瑞因可能会引起脱水和低血钾症。使用强心苷药物(洋地黄毒苷、地高辛)时使用双醋瑞因特别需要警惕低血钾的发生。双醋瑞因应避免和泻药同时服用。
2、饭后服用双醋瑞因可以提高它的吸收率(大约24%);另一方面,严重的营养不良会降低双醋瑞因的生物利用度。不良反应(如肠道转运加快)的发生率直接与未吸收的双醋瑞因的量有关,在禁食或摄入食物很少时,服用本品会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率。
3、双醋瑞因的代谢物可能使尿液变成褐色至红色(与尿液pH值有关),无任何临床意义,但可能会干扰比色法尿液测试的结果(如尿糖试纸)。轻微血尿可能由于尿液颜色改变被掩盖,因此在长期服药情况下应定期检查肾功能(包括尿沉渣)。
4、伴有轻度至中度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无须改变常规推荐剂量。然而,严重肾功能不全的患者(肌酐清除率<30m/min),须剂量减半(每日50mg)。
5、肝损伤:国外上市后有双醋瑞因引起肝酶升高和急性肝损伤症状的报道。在开始双醋瑞因治疗前应询问患者可能的共病情况,是否既往或目前患有肝病,并查找活动性肝病的病因。对原患有肝脏疾病史的患者限制使用双醋瑞因。当和其他可能会引起肝损伤的药物联合用药时应给予注意并在治疗初期的两个月内监测肝功能指标。在使用双醋瑞因时应提醒患者限制饮酒。如有肝酶升高或疑似肝损伤症状包括神经系统症状出现,应停止服用双醋瑞因。医生需告知患者肝损伤的症状和体征并要求患者如出现肝损伤疑似症状应立即联系医生。
6、关于双醋瑞因对患者驾驶能力和使用机器能力的影响,目前尚未进行任何研究。
不良反应
安全性简要概述:双醋瑞因已观察到的最常见不良反应有腹泻、腹痛、排便频繁、软便和胃肠胀气。多数情况下这些反应会随着继续治疗而减轻。某些情况下,腹泻较为严重并出现并发症比如脱水、体液和电解质紊乱。尿液变色也有报道,但不具有临床意义(参见注意事项)。相比非甾体类抗炎药物,双醋瑞因不存在引起胃肠道溃疡的潜在风险。其余详见内部说明书。